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明確教師懲戒權
為進一步幫助考生提升申論答題水平,公考通 (www.zwmscp.com)特別推薦申論熱點解讀“明確教師懲戒權”,希望考生閱讀本文,對申論熱點的把握有一定的幫助。
【熱點背景】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布《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zhì)量的意見》。針對近年來輿論討論頗多的“教師懲戒權”,文件稱,相關部門將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依法依規(guī)妥善處理涉及學校和教師的矛盾糾紛,堅決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提出觀點】
教育懲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教師是出于對學生的關愛和保護,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目的。要明確教師懲戒權的形式、規(guī)范。抓緊修改教師法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教師有效行使懲戒權利,促進教師敢管、善管,維護師道尊嚴。
【綜合分析】
中央文件首次提出要“明確教師懲戒權”,很多人便認為這是“允許適度體罰”的信號,其實是一種誤讀。一者,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guī),都有“禁止體罰”的明文規(guī)定,部門文件不可能與法律相悖;二來,雖然提出懲戒權是針對教師對學生不敢管、不愿管的現(xiàn)象,但現(xiàn)實中也“存在一些過度懲戒的行為,甚至體罰學生,這也是不合適、不應該的?!?/p>
意思不難理解:為了對學生負起責任,教師必須行使自己的教育懲戒權,但體罰仍然是不允許的。
“教育”本就包含兩個方面,除了教授和引領,對行為進行規(guī)范亦不可或缺。遺憾的是,在禁止體罰之后,一味提倡賞識教育,強調(diào)循循善誘、潤物細無聲,事實上讓不少“熊孩子”對規(guī)則缺乏敬畏,無形中增加了管教的難度。教育的形式當然是多樣化的,可離開了懲戒這一手段,難度和效率便會幾何級提升,加上缺乏動力,部分老師看似不負責任的做法也就不難理解了。
【參考對策】
今后將明確實施教育懲戒權的原則,并研究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實施的范圍、程度和形式,規(guī)范行使教育懲戒權,促進廣大教師既熱情關愛學生,又嚴格管理要求學生。
同時,還要抓好教師法修訂工作,在法律修訂中進一步明確教師在教書育人、管理學生等方面的權利,保障教師有效行使懲戒權,促進教師敢管善管。
一是明確實施教育懲戒權的基本原則。教育懲戒重在教育,是出于對學生的關愛、保護,從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愿望出發(fā)來實施。
二是研究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實施的范圍、程度和形式,規(guī)范行使,促進廣大教師對學生既熱情關心又嚴格管理要求。
三是抓緊修訂教師法有關規(guī)定,從法律規(guī)定上進一步保障教師有效行使教育懲戒權,促進教師敢管、善管,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師道尊嚴。
說到底,無論是懲戒學生還是處罰老師,都是一個“度”的問題。學生的個人權益與老師的懲戒權之間應該如何界定,都需要有具體的、細則化的要求出臺。厘清二者之間的邊界,讓老師既能關心學生,又能嚴管學生,以促進師生關系更健康地發(fā)展,是時候了。
資料來源:
新華網(wǎng):教師如何行使懲戒權?
光明日報:為“明確教師懲戒權”叫好
新華網(wǎng):明確“教育懲戒權”并非鼓勵體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