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云南紅河屏邊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3人公告
http://www.zwmscp.com 2024-09-11 13:35 來源:屏邊警方
屏邊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屏邊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為屏邊縣公安局日常運作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13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所招聘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考察合格者,由屏邊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輔警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1600元)+年限工資(每滿1年50元,以15年為上限)+層級工資(根據(jù)學歷和工作年限進行評定,200—2000元)+執(zhí)勤津貼(20-30元/天,每月按22天計算,根據(jù)考核情況發(fā)放)+績效工資(人均350元)。
試用期工資待遇為基本工資+執(zhí)勤津貼。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2.年齡范圍:18周歲至35周歲(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之間出生)。3.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層次學歷)。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7.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當放寬條件或優(yōu)先聘用1.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3.見義勇為人員或英雄模范。4.兩地分居民警職工的配偶。
5.國家和本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本人參加過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過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5.患有嚴重心腦血管等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因違規(guī)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
9.曾系屏邊縣公安局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辭職未滿1年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時間:2024年9月10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點:屏邊縣公安局423室 (阿季伍政法服務區(qū))。
3.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xiàn)場代為報名(代為報名人員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和報名人員親筆書寫的委托書)。 未能按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不予報名。
4.注意事項
①本次招聘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②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身份證、畢業(yè)證(畢業(yè)證遺失的出具原學校相關畢業(yè)證明)、個人征信報告(簡版)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輔警招聘報名表(附件3)、輔警招聘考察政審表(附件4)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張。
③請各位考生自行下載并打印《屏邊苗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2),認真閱讀后簽字。
(二)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進行,總分100分,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視為不合格不得參與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測試。
筆試內容包括:①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②時事政治;③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④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自2024年7月1施行)等法律法規(guī)。
筆試時間:2024年9月19日,上午8∶30。
地點:屏邊縣公安局五樓大會議室 (阿季伍政法服務區(qū))。(三)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測試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詳見附件5)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合格人員現(xiàn)場予以公布。
體能測評時間:2024年9月19日,下午14:30。
地點:屏邊縣公安局大樓籃球場 (阿季伍政法服務區(qū))。(四)面試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設定最低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最低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后續(xù)招聘程序。成績現(xiàn)場予以公布。
面試時間: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
地點:屏邊縣公安局一樓大廳 (阿季伍政法服務區(qū))。(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其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六)體檢
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及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等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在三級甲等以上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其中,報考人員面頸部文身,著制式服裝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cm,男性文眉、文眼線、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穢暴力或非法組織標志等,不合格;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七)政治考察體檢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考察。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執(zhí)行。(八)遞補體檢、政治考察階段出現(xiàn)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若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行遞補。(九)公示根據(jù)招聘程序的選拔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屏邊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屏邊警方”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十)試用公示結束,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報考人員根據(jù)公布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試用資格。
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期間相關信息統(tǒng)一在屏邊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屏邊警方”上發(fā)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考生在招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jīng)核實,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三)本次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均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場地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視為自動棄權,取消資格。(四)面試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面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五)考生應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資料、參與后續(xù)工作的,視為個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六)考生隱瞞嚴重心腦血管等身體疾病或癲癇癥史、精神病史、癔癥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jīng)官能癥(經(jīng)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情況的,一經(jīng)核實,立即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屏邊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全程參與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屏邊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3229039
屏邊苗族自治縣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