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公務員考試玉溪市檢察系統(tǒng)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公告
玉溪市檢察系統(tǒng)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相關要求,現(xiàn)將玉溪市檢察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
報考玉溪市檢察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省法檢兩院委托云南警官學院組織實施。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報考者中,按不超過錄用計劃數(shù)4倍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體能測評后,因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錄用計劃空缺的,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報考者中,按不超過錄用計劃空缺數(shù)2倍的比例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1批次。
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請查詢云嶺先鋒網(wǎng)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文件及相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二)體能測評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4月15日,下午13:00報到,13:30開始體能測評。
地點:云南警官學院(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教場北路249號)。請從2號門進入,在警體館旁籃球場集合。測試場地為警體館和運動場。
二、資格復審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評結束后,對測評合格的,按照1:2比例在云南警官學院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內(nèi)容和要求
1.報考者須提供如下材料:筆試準考證2份、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小一寸證件照2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份,所在學?;蛘邌挝簧w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證明滿足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云嶺先鋒網(wǎng)站“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下載、打印。
報考限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2022、2023年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畢業(yè)學?;蚋骷壆厴I(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詳見附件),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4年2月底以前。
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的2024年畢業(yè)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國民教育畢業(yè)生則必須于資格復審時取得畢業(yè)證書。
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在錄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2.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須本人到場參加體能測評,在規(guī)定時間里不按時參加體能測評的報考者,視為自行放棄體能測評資格。自行放棄的報考者,請?zhí)峤蛔孕蟹艞壜暶鳌?/p>
3.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4.資格復審是對報考者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主要審核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內(nèi)容。復審時將嚴格對照《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崗位資格條件、常見問題解答及相關文件要求,對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現(xiàn)場審核。資格復審時,報考者須對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進行現(xiàn)場簽字確認,簽署《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單暨報考者承諾書》。
5.如報考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6.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開展面試。
三、其他事項
(一)請參加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的報考者對照《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云南省2024年公務員考試錄用招考簡章》《云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常見問題解答(一)》等相關要求,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報考者填報和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用全過程,在各招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或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面試、體檢和考察等后續(xù)工作具體安排將另行通告,相關信息發(fā)布在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和玉溪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wǎng)(www.yuxi.jcy.gov.cn),報考者要及時登錄查詢閱讀公告通知并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報考者本人未關注公告或電話聯(lián)系不上,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體能測評通知、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面試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相關后果。
附件:《個人檔案存放證明》(參考模板)
聯(lián)系電話:玉市人民檢察院0877-2696073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