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甘孜州政法干警招錄資格復審名單公告
關于2015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
報考公安職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工作的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于《2015年政法院校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報考我州公安機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見《2015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公安職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2015年11月27日在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公務員管理科進行資格復審(康定市情歌廣場旁農牧科技大樓)。
三、資格復審
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名單。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于2015年11月27日在甘孜州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退伍證、戶籍證明(11031802、11031803、11031804、11031805、11031807、11031808、11031810、11031812、11031814、11031816、11031817、11031818、11031819、11031821、11031823、11031824、11031825職位均需出具戶籍證明)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中,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2.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報考我州公安系統(tǒng)的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法檢系統(tǒng)由省法院、省檢察院組織實施,司法行政系統(tǒng)監(jiān)獄由省司法廳牽頭組織實施。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面試具體事項由招錄單位另行通知。
五、有關要求
1、面試資格復審時,必須由考生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領取《面試通知單》,除身體原因外非本人不能進行資格復審。
2、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時間為2015年11月27日上午8:00-12:00,請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注意時間安排。
4、本次政法試點班(公安機關)面試時間為2015年12月6日。
附:《2015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公安職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公務員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