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公務員考試這幾類人不能報考
2021年青海公務員考試備考已經開始,除了復習筆試,熟悉報考政策很重要。在青海省考政策中規(guī)定有部分人員是不能報考的,你知道嗎?本文,公考通(www.zwmscp.com)小編就來解答下哪些人不允許報考青海公務員考試。
注意:2021年青海公務員考試還未啟動,以下政策參考2020年青海省考公告看,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問題】哪些人員不能報考青海公務員考試?
【答】
1.具備公務員身份人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4.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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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間出生),其中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員,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間出生),其中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專業(yè)和其他資格條件;
8.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