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2018年青海公務員考試青海省交通運輸廳資格復審通知
http://www.zwmscp.com 2018-05-16 09:29 來源: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
青海省交通運輸廳2018年公務員招錄資格復審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省公務員局《關(guān)于公布青海省2018年公開考錄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公務員筆試成績及有關(guān)事項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將報考青海省交通運輸廳職位考生資格復審的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15日至5月24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逾期視為自愿放棄。資格審核具體地址:青海省公路路政執(zhí)法總隊人事處701辦公室(西寧市城北區(qū)海西西路49號鹽莊青海高速辦公大樓七樓701室, 18路公交車鹽莊小區(qū)站。)
2、資格復審中考生須提供《青海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審核表》(一式兩份)、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可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學歷證明、準考證、退役證(只限退役士兵)及復審當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如:職位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及勞動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等職位的“四類”人員還需提供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證明材料;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出具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計劃)由共青團省委出具證明材料。
4、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學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所在院校開具的所學專業(yè)和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加蓋科系公章的證明不予認可)。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
5、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希望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積極主動配合做好資格復審工作,如因考生本人未關(guān)注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聯(lián)系電話:0971—6231701
青海省交通運輸廳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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