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寧夏事業(yè)單位和特崗教師招聘考試提示
2020年寧夏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特崗教師招聘考試有關事宜溫馨提示
2020年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非中小教類筆試)于7月25日上午8:30-12:00進行,考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特崗教師、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招聘筆試(中小教筆試)于7月26日下午14:00-16:30進行。為順利完成此次考試,寧夏人事考試中心提示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1.請考生堅持通過寧夏防疫“健康碼”和“寧考安”,進行每日健康登記打卡。考試當天,考生須攜帶手機并出示個人“健康碼”和“寧考安碼”。“健康碼”和“寧考安碼”同時為“綠碼”且體溫正常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凹t碼”“黃碼”考生應咨詢當地疫情防控部門,按要求通過每日健康打卡、持碼人申訴、隔離觀察無異常、核酸檢測等方式,在考試前轉為“綠碼”。
2.未進行“寧考安”健康行程登記打卡的考生,考試當天須提前通過掃描考點張貼的疫情期間人員行程查詢工具二維碼,主動出示健康行程記錄和防疫“健康碼”,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查驗;來自北京市、烏魯木齊市等考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的,還需提供考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填寫健康行程承諾書,以上考生因健康行程查驗、評估所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充。凡未帶手機、不能出示個人防疫“健康碼”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防疫“健康碼”或“寧考安碼”為“黃碼”或“紅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國(境)外旅居史、與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凡經醫(yī)療機構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且解除隔離前,不得參加考試。
4.考生在備考過程中,應盡量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行、居??;盡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qū)域人員接觸;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wèi)生,避免出現(xiàn)發(fā)熱、咳嗽等異常癥狀。
5.考生參加考試應自備醫(yī)用口罩,自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至考后離場期間,在公共場所須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
6.考生要提前一天熟悉考點所在位置,要合理安排前往考點的路線和時間,采取合適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
7.考試當天,應至少提前40分鐘到達考點。進入考點,要與他人保持1米的安全間距,主動出示“健康碼”“寧考安碼”,接受體溫測量。若體溫達到或超37.3℃,須服從考點應急處置安排??荚嚱Y束后,考生聽從考點安排分批、錯峰離場。如考生有發(fā)熱等身體異常狀況,須聽從考點安排,按要求進行考試。因發(fā)熱等癥狀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所有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考試結束后須由現(xiàn)場醫(yī)護人員指導前往定點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
8.考生參加考試必須帶齊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正式身份證(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視為無效)方可進入考場。如果身份證確實丟失,可攜帶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攜帶戶口簿、畢業(yè)證、職稱證、駕照、過期身份證及其他證件不得參加考試。
9.考生應自備2B鉛筆、簽字筆、直尺等考試所需文具。選擇題答案使用2B鉛筆填涂,非選擇題答案使用黑色中性筆或碳素筆書寫??忌氃诖痤}卡上各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qū)域內答題,作答在題本、草稿紙上、答題區(qū)域外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qū)域的答案一律無效。
10.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開考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荚嚻陂g,嚴禁調換題本與答題卡,不得提前交卷、退場??荚嚱Y束,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在監(jiān)考人員依次收齊答題卡、題本、草稿紙后,根據監(jiān)考人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考點逗留、聚集。嚴禁將題本、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
11.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做到誠信考試。所攜帶的手機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手環(huán)、智能手表等通訊電子設備,須關閉電源并放入發(fā)放的手機袋或個人攜帶的包袋內,與背包、書籍、筆記、報刊等其他物品統(tǒng)一放到考場外。
12.考試結束后,被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經查明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并記入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3.考生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fā)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以及在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理。
最后,祝廣大考生身體健康、考試順利!
寧夏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