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夏中衛(wèi)市公安分局選聘公告
2017年寧夏中衛(wèi)市公安局面向事業(yè)單位選聘劃轉警務人員公告
為有效解決公安基層一線警力不足的突出問題,根據自治公安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關于面向事業(yè)單位選聘劃轉基層一線警務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公通〔2017〕95號)精神,市委、政府決定,從市直及沙坡頭區(qū)有關事業(yè)單位中連人帶編選聘劃轉部分事業(yè)編制人員到市公安局沙坡頭區(qū)分局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和對象
在市直、沙坡頭區(qū)范圍內,除教育、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以外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在職在編的管理崗位或專業(yè)技術崗位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員。
二、選聘條件和資格
1、政治堅定,道德品質好,具有較強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勤奮敬業(yè),遵紀守法,現(xiàn)實表現(xiàn)好;
2、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9月30日前已畢業(yè)且取得學歷)。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0日至1999年7月30日期間出生);
4、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5cm;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聘:
1、尚在試用期的;
2、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不符合選聘對象資格條件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2、報名地點:中衛(wèi)市公安局政治部215辦公室。聯(lián)系人:何志榮、郭振華,聯(lián)系電話:7067530;15009571366。
3、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必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選聘劃轉證明(加蓋公章)、本人當年度的工資變動審批表(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市縣(區(qū))選聘劃轉警務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
(2)報名人員要保證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1、目測。目測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在受理報名時進行。目測的主要內容是:擬選聘劃轉人員的身高是否符合選聘要求、體形是否端正、身體外觀有無明顯疾病特征、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有無紋身或疤痕、有無肢體功能障礙等。
2、審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公安局,對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進行審查后,將人員信息報市編辦對是否在編、占編性質、身份類別等進行審核確認。
(三)體能測評
由自治區(qū)公安廳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1000米(女性8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仰臥起坐備考);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四)考察政審
對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從的德才、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以及直系親屬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進行認真考察、政審。
(五)身體檢查
體檢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由自治區(qū)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
(六)辦理選聘劃轉手續(xù)
擬選聘人員名單確定后,選聘劃轉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公安廳政治部審核匯總,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編辦備案審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最終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流動轉聘手續(xù),納入公安機關成立的“社區(qū)警務管理中心”,并確定崗位及待遇。
四、相關要求
本次公開選聘劃轉警務工作人員是由自治區(qū)統(tǒng)一安排部署,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關注度高,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及時通知所屬事業(yè)單位、幫助做好宣傳工作,支持符合條件人員報名參與選聘。為確保選聘劃轉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陳加先為組長,以政府副市長張雋華為副組長,以市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公安局主要負責同志及沙坡頭區(qū)委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具體負責組織報名、考察審查、協(xié)調推進、辦理選聘劃轉手續(xù)等工作。
特此公告
中衛(wèi)市公安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