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
2024年內蒙古興安盟直屬機關(參公單位)遴選公務員48人公告
http://www.zwmscp.com 2024-08-19 09:36 來源:興安盟人事考試網
2024年度興安盟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公告
為優(yōu)化盟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有關規(guī)定,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興安盟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為盟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層次,計劃遴選48名。遴選職位具體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度興安盟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ㄒ唬﹫竺秶?/div>
1.興安盟旗縣市、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興安盟旗縣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中央、自治區(qū)及興安盟設在旗縣市、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做到維護黨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態(tài)度特別堅決、明辨大是大非立場特別清醒、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行動特別堅定、熱愛各族群眾感情特別真摯。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一般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可累計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8月(含)。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7.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齡要求的,以《遴選職位表》為準。
8.職務職級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含鄉(xiāng)科級領導職務)。
9.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發(fā)生過未滿服務期調動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根據(jù)盟內相關規(guī)定,經組織認定服務期已經補充完畢的,可以參加本次遴選報名。
?。ㄈ┚哂邢铝星樾沃坏?,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試用期內調整崗位的、未滿服務年限調動的以及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選調生)試用期、服務期、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遴選方式
遴選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ㄒ唬└麇噙x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擬遴選人數(shù)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將取消遴選職位或核減遴選計劃數(shù)。
?。ǘ┛荚嚪譃楣P試、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遴選職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3∶1。確定面試人員時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ㄈ┛偝煽冇嬎恪9P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忌目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ㄋ模└鶕?jù)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五)考察由遴選機關(單位)黨組(黨委)具體組織實施,根據(jù)考試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職位條件要求,按照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員,不唯分取人。
(六)進入崗位試用期后放棄遴選資格的報考人員,將記入誠信檔案。
四、實施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本次公開遴選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19日8∶30至8月23日17∶30。
具體步驟如下:
?。?)報考者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段登錄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xamks.com)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
(2)報考者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報考者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2024年度興安盟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遴選報名表》),不得進行改動;
(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考者將填寫完整的《遴選報名表》報工作單位及本地組織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并提交審核;
報考者應仔細閱讀遴選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并做出承諾。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遴選資格。未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符合條件的職位,不得多報。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各遴選機關負責。各遴選機關通過報名系統(tǒng)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遴選報名表》的,遴選機關將不予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遴選資格。
3.報名確認。報考者可于8月19日9∶00至8月24日11∶30登錄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確認資格審查結果。
4.報名截止后,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或相應核減計劃。取消職位上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也可以放棄改報,改報時間為8月26日8∶30至11∶3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請于8月28日-8月30日登錄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期間,各遴選機關公布咨詢電話,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負責接聽,并解答疑問。
(二)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由盟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委托盟人事考試中心具體實施。筆試科目為一科,即綜合試卷,主要測試政治素養(yǎng)、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文稿寫作能力等。筆試試卷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考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9:00-11:30,考試地點設在烏蘭浩特市,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劃定分數(shù)線。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jù)考試成績研究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4.成績查詢。筆試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左右,報考者可登錄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查看筆試成績。
?。ㄈ┵Y格復審、體能測評和面試
1.面試公告。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左右在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面試和資格復審公告。
2.資格復審。面試前,由各遴選機關負責進行資格復審。根據(jù)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職位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計劃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入圍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的,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未達到3:1的取消遴選。
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人員攜帶包括本人身份證、《遴選報名表》、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原件,教育部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電子學歷認證報告)、《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任職文件以及《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或自治區(qū)印發(fā)的公務員錄用文件)等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有關材料、所在機關機構編制管理證等的復印件(復印件須有組織人事機關蓋章證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張)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出現(xiàn)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3.體能測評。報考公安系統(tǒng)崗位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遴選體能測評執(zhí)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選,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出現(xiàn)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4.面試形式。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為10分鐘,考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問題。
5.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該職位擬遴選人數(shù)的,該考生的面試成績應當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考官組)所有考生面試的平均成績以上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
?。ㄋ模┛疾旌腕w檢
在盟委組織部的監(jiān)督指導下,考察工作由各遴選機關具體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盟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
1.考察。根據(jù)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總成績僅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jù),不作為最后確定遴選人員的唯一依據(jù)。考察應當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xiàn)、政治傾向和政治素質以及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方面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遴選。要注重考察對象專業(yè)素養(yǎng)和工作實績,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真實客觀反映有關情況,同時出具考察對象廉政意見。
考察結束后,各遴選機關可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及考察情況,按人事相宜、人崗相適的原則和需求,經黨組(黨委)集體討論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員,報盟委組織部。
2.體檢。按1∶1的比例在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ㄎ澹┕?、崗位試用期以及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遴選人員,在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進入崗位試用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
2.崗位試用期。公開遴選人員崗位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由遴選機關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試用期滿合格的,各遴選機關根據(jù)遴選職位和工作需要分配崗位,報盟委組織部審批備案;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回原單位工作。遴選人員在公開遴選機關試用期內,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務職級。
3.辦理相關手續(xù)。崗位試用期滿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等相關手續(xù)。
在體檢、公示階段出現(xiàn)缺額的,由遴選機關黨組(黨委)提出是否遞補意見。
五、其他
(一)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整個過程,在遴選的任何階段及崗位考察期間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遴選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選資格。報考者在遴選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成績無效、取消遴選資格、通報批評、處分等處理,對有違法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二)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遴選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本公告由興安盟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482-8267671(興安盟委組織部)
技術支持:0482-3822308(興安盟人事考試中心)
中共興安盟委組織部
2024年8月16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