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海城市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人員14人公告
海城市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人員意向公告
因審判工作需要,經(jīng)院黨組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審判輔助人員14名,具體招聘辦法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德才兼?zhèn)涞脑瓌t,通過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的方式,為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提供人員保障。
二、招聘形式
實行勞務派遣制,公開招聘,定向使用。
三、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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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窗口崗位:7人
2、速錄員崗位: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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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窗口崗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品行端正;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9日后出生,1999年9月10日前出生);符合政審條件;身體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2、速錄員崗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品行端正;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9日后出生,1999年9月10日前出生);符合政審條件;身體健康;性別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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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
2、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3、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4、其他不適宜從事審判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1、通過海城市新聞媒體發(fā)布招聘公告;
2、通過海城市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招聘公告。
?。ǘ﹫竺c資格審查:
1、報名。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學信網(wǎng)證明。報名時持上述要求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白底照片2張。
報名時間:2019年9月10日-- 9月16日。(接待報名時間為工作日每日8:30至11:00,14:00至16:30)
報名地點:海城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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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格審查?,F(xiàn)場填寫報名表,由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技能考試(只針對報考速錄員崗位人員)、面試考核時間根據(jù)工作進度另行通知。
2、技能考試。由法院組成技能考試工作組,對報考速錄員崗位的,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組織技能考試(重點測試聽打速度,輸入法不限),進行最終的評分和排名。按照1:2的比例進入面試。能熟練使用亞偉速錄的,此環(huán)節(jié)額外加10分。
3、面試考核。由法院組成面試工作組,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面試,并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評分。
4、產(chǎn)生人選。
?。?)立案窗口崗位:以面試成績排名,按照1:1的比例產(chǎn)生錄用人選。
?。?)速錄員崗位:技能考試成績 X 50% + 面試考核成績 X 50%=權重總成績。以權重總成績排名,按照1:1的比例產(chǎn)生錄用人選,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5、體格檢查。擬錄用人選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按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和內(nèi)容,錄用與否均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照總排名遞補。
6、政審考察。法院政治部按照法定程序,對擬錄用人員有無前科劣跡情況開展政審,不合格者取消錄用,空缺按照總排名遞補。
7、聘用。法院黨組根據(jù)政審考察情況,研究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8、試用期。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間無工資及保險。試用期間經(jīng)專業(yè)培訓后進行轉正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ㄋ模┺k理聘用手續(xù)。上述程序為海城市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人員的工作意向,實際的聘用工作將采用勞務派遣方式,擬聘用人員將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定向派遣到我院工作;合同期滿,符合相關條件者擇優(yōu)續(xù)聘。
五、相關待遇
1、立案窗口崗位:每人每月約2800元(含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單位及個人應繳納保險費每人每月約800元),實發(fā)工資約2000元(保險費用每年按照政策調(diào)整基數(shù)、工資待遇與法院其他同類型勞務派遣人員相同)。
2、速錄員崗位:每人每月約2600元(含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單位及個人應繳納保險費每人每月約800元),實發(fā)工資約1800元(保險費用每年按照政策調(diào)整基數(shù)、工資待遇與法院其他同類型勞務派遣人員相同)。
六、紀律要求
?。ㄒ唬┓苍谝?guī)定時間內(nèi),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技能考試、面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ǘ┱衅笇嵭姓\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嚴禁弄虛作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工作人員的責任。
本招聘意向公告由海城市人民法院黨組負責解釋。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12-3609230
報名聯(lián)系電話:0412-3609154
海城市人民法院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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