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2023年江西省撫州市黎川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3人公告
http://www.zwmscp.com 2023-11-15 13:52 來源:黎川公安
2023年度黎川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jù)《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規(guī)定》及相關規(guī)定,結合當前公安工作需要,黎川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人員13名,納入黎川縣公安局輔警人員員額管理,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3年度黎川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即以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截止計算,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勤務輔警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參加勤務輔警招聘時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在2023年11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上述人員報考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再續(xù)聘;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職輔警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體能素質;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在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優(yōu)先聘用: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黎川縣公安局現(xiàn)有過渡期人員;
6、國家和本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依據(jù)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全市公安機關列入用人額度管理的在職輔警;
14、其他按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人員所在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統(tǒng)一報名、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聘用的辦法,按照考生自愿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及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將通過黎川發(fā)布、黎川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等載體發(fā)布,公告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接受委托他人、電話等其他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5日-11月21日,每個工作日9:00-12:00,14:30 -17:30。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地點:黎川縣公安局六樓603辦公室。
4.按要求提交以下書面材料: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張)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崗位相應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1張)、學信網(wǎng)在線認證報告、符合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及近期免冠藍底彩色2寸照片3張,并填寫《黎川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
5.報名咨詢電話:15797994375、13807943211。
(三)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現(xiàn)場報名,黎川縣公安局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審查報名考生學歷等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相關要求,并對考生提供的畢業(yè)證書、身份證、學信網(wǎng)認證報告、報名登記表進行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應聘人員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筆試
(1)此次招聘崗位筆試不設開考比例。
(2)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地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另行通知。
(3)筆試科目。采取統(tǒng)一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科目為《黨的二十大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等有關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4)公布筆試成績。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測人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5)遞補。對入闈體測人數(shù)不足的崗位,進行遞補。遞補期間,凡考試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但第一批未入闈體測的人員,如符合遞補資格條件,可線下自愿重新報名參加遞補。遞補報名結束后,按遞補名額從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經(jīng)崗位遞補后仍不足的,則按實際筆試成績合格人數(shù)確定入闈人員。
(五)體能測評
1.入闈體測考生參加體能測評。勤務輔警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具體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執(zhí)行30歲(含)以下體能測評標準;1993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執(zhí)行31歲(含)以上體能測評標準。體能測評采取達標制,三項合格即為達標,體能測評合格標準詳見附件3。
2.體能測評前考生要進行適當鍛煉,評估身體狀況,有身體不適的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考生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參加、主動放棄測評的,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3.入闈體能測評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4.因體能測評不合格、考生個人原因不能正常參加測評及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時,凡考試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但第一批未入闈體測的人員,如符合遞補資格條件,可線下自愿重新報名參加遞補。遞補報名結束后,按遞補名額從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并在網(wǎng)上公布。經(jīng)崗位遞補后仍不足的,則按實際筆試成績合格人數(shù)確定入闈人員。
(六)面試
(1)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名單、時間、地點屆時在發(fā)布公告的網(wǎng)站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100分,面試時間12分鐘,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天如出現(xiàn)考生缺考、違紀等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
(2)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第2位,第3尾數(shù)四舍五入處理。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原則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規(guī)定的優(yōu)先招聘條件,再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
(七)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名單并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報考勤務輔警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環(huán)節(jié)安排涉毒檢測。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
參照人民警察招錄要求,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考生需向招聘單位提交:
1.本人及家庭成員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2.個人信用報告(本人憑身份證到中國人民銀行查詢并打印,報告時間應在本公告發(fā)布時間之后)。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政治考核結論為不宜招聘為輔警的,不再公示。
(九)公示、遞補及聘用
1.公示。體檢、考察合格者,由黎川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人選名單通過黎川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遞補。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含試用期內)造成的空崗,由用人單位提出,經(jīng)黎川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做好遞補人員體檢和考察工作。
3.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jīng)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縣政府審批后,由縣公安局與聘用對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勞動合同為5年。如公示有異議的,經(jīng)核實如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做好人員體檢和考察工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工資待遇
新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工資待遇按黎川縣公安局輔警薪酬標準確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
四、其他事項
(一)信息發(fā)布。各環(huán)節(jié)入闈名單及補充公告,將通過黎川發(fā)布、黎川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平臺公布,請考生注意關注網(wǎng)站公告,或在工作時間內致電咨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應聘人員報名后,須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未按要求參加各環(huán)節(jié)程序的,取消招聘資格,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嚴禁弄虛作假行為。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須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因此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相關規(guī)定,如發(fā)現(xiàn)有作弊、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不服從考務安排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對進入面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按綜合成績從至低分的原則候聘。自統(tǒng)一招聘一年內因辭職(辭聘)、辭退(解聘)、解除和終止合同或退休等造成單位員額輔警人員空缺,按照“退一補一”的原則,經(jīng)黎川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在報考人員儲備庫中按照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補遞聘用。經(jīng)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者,依次遞補聘用。同時報上一級部門事前備案。
(六)關于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yè)生報考問題。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yè)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yè)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
(七)報考人員要及時關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項準備。
(八)本公告由黎川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5797994375 監(jiān)督電話:0794-7522924
附件1.《黎川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2.《黎川縣公安局2023年度考試招聘輔警崗位表》
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4.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黎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黎川縣公安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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