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鎮(zhèn)江公務員考試公告
2019年鎮(zhèn)江公務員考試公告發(fā)布,本次共計劃招錄361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3月23日。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教材用書推薦使用最新版《公務員考試一本通》及配套教材。
鎮(zhèn)江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將組織實施2019年度鎮(zhèn)江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本次考錄,全市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下簡稱參公管理)單位和駐鎮(zhèn)省以下垂管機構考試錄用361名科員及以下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22日至2001年1月28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9年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考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考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報考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9.報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0”~“79”)的人員還須具備考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10.具備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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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報考時,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
2.尚未就業(yè)、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2017、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鎮(zhèn)江生源的畢業(yè)生視為具有鎮(zhèn)江戶籍,按社會人員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研究生以其本科學歷所對應專業(y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按社會人員報考。
3.駐鎮(zhèn)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tǒng)的職位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不受戶籍或者生源地限制。
其他社會人員報考限鎮(zhèn)江戶籍,職位有特殊規(guī)定則從其規(guī)定。
4.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軍人服役部隊駐地)的縣級市或鎮(zhèn)江市區(qū)(含各區(qū))的職位。
5.定向考錄殘疾人職位(職位代碼“80”)報考對象為:持有殘聯核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鎮(zhèn)江市戶籍或生源的肢體四級殘疾人員。
6.定向考錄大學生村官職位(職位代碼“90”~“93”)報考對象為:鎮(zhèn)江市聘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鎮(zhèn)江市所屬村(社區(qū))任職的省、鎮(zhèn)江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7.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4”)報考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我省設區(qū)市以上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報名時聘期已滿、考核合格且未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戶籍或生源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
8.定向考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職位代碼“98”)報考對象為:在職位所在轄區(qū)內的村(社區(qū))工作滿五年、任現職兩年以上,且近兩年內所任職村(社區(qū))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合排名前三分之一或對象本人受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政府(管委會)及以上表彰(含縣級部門以上表彰)的現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qū))主任(不含省、設區(qū)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等人員)。有關對象報考須經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推薦,并報所在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同意。
2016年1月1日以后辦理過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xù)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考錄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二、報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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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錄機關的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中共鎮(zhèn)江市委組織部門戶網站(www.zjdj.gov.cn)、鎮(zhèn)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rss.zhe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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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
鎮(zhèn)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hrss.zhenjiang.gov.cn/xwzx/ztzl/zl/rskskg/)。
報名時間: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 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0日16:00;繳費時間: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1日16:00。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時可就近選擇省內筆試考區(qū)。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江蘇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尚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9年1月28日16∶00至1月30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小于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考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相關網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2019年2月1日9:00-16:00。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并參加筆試后,于2019年3月25日-29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電話聯系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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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聯系(電話:0511-84425552)。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類別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級分類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考試范圍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安排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9年3月23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原則上在各設區(qū)市設置考點。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相一致。
3.筆試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2019年4月中旬在報名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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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信息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官方網站公布。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對未形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報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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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偝煽兿嗤垂P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錄用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
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其參加測評人數比例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法院和司法等部門研究確定。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招錄機關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合格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示。擬錄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職位計劃缺額時,應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職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后,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處理。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fā)〔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我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新錄用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五、招考政策咨詢電話
鎮(zhèn)江市2019年考錄公務員相關政策要求詳見《鎮(zhèn)江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對考錄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基層工作經歷等問題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審核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見職位簡介表或附件。
如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 0511-85340160;
市委組織部 0511-84435702;
網上報名及技術咨詢電話:
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 0511-84425552;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監(jiān)督電話:0511-84416774。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中共鎮(zhèn)江市委組織部
鎮(zhèn)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