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2024年湖北省法院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zwmscp.com 2024-04-16 13:08 來源: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
湖北省法院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 | 2024年4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10。 |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
資格復審地點:武漢市東湖大廈三樓8號會議室。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qū)東湖路姚家?guī)X街231號,電話:027-67813999。 乘車路線:出洪山廣場地鐵站D2口,北上中北路至東湖西路后西行300米。 |
職位取消、 合并、核減情況 |
取消職位:14230201047000005 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14230201047000011 沙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 |
考生須提供的 資料 |
1. 有效期內(nèi)二代身份證。 2. 準考證。 3. 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2024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正、副本)。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對于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資格復審人員必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可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相關材料。其中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必須有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進行佐證。 6.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中需說明所屬事業(yè)單位性質(zhì),是否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7. 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記照1張。 所有復審人員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現(xiàn)場資格復審前,需將所有資格復審材料按上述順序依次掃描,形成1個掃描文件(PDF格式)發(fā)送至hbgyrsc@126.com電子郵箱,文件名以“招錄機關—職位代碼—姓名”命名(例如:省法院—14230201047000001—張三)。 |
其他事項 |
1. 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2. 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 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資格復審期間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4. 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工作安排請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信息。 |
聯(lián)系電話 | 027-87220775。 |
附件:省法院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 |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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