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24年海南公務員考試三亞市職位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zwmscp.com 2024-04-09 15:59 來源:三亞市人民政府網(wǎng)
海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入圍三亞市招錄職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公告
為做好海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入圍三亞市招錄職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比例范圍內(nèi)的報考人員(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未通過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4月12日8:30—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三亞市接待辦辦公樓三樓會議室(三亞市榆亞路1號市委大院內(nèi))。
四、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考試錄用報名表》(需本人確認信息無誤并在報名表上簽名)、準考證;
2.身份證(有效期內(nèi));
3.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帶二維碼和照片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
4.職位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要求的,需提供戶口本(現(xiàn)戶口不在海南省的海南省生源需到參加高考時戶籍所在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5.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證明落款時間在報名時間截止前;
6.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除提供公告和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7.報考職位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
8.定向生和委培生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落款時間在報名時間截止前;
9.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在軍隊服役滿5年以上的海南省戶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省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按要求提供相關(guān)證明材料;
10.職位有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按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第19—22條要求提供相關(guān)材料;
11.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guān)材料。
請按《海南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準備以上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后留存復印件,原件交還本人。
五、有關(guān)要求
1.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相關(guān)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原件(手寫簽名并按指紋);
2.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
3.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實而影響資格復審結(jié)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報考人員提供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必須真實有效,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知,否則后果自負;
5.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
6.此公告內(nèi)容僅適用于上報單位為中共三亞市委組織部的職位,如有疑問,請及時聯(lián)系中共三亞市委組織部公務員局。
聯(lián)系電話:0898-88869049
中共三亞市委組織部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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