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聚四方檢察系統(tǒng)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公務員檢察系統(tǒng)資格復審公告
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公務員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已公告,根據(jù)省委組織部通知要求,現(xiàn)就做好檢察系統(tǒng)公務員招錄入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是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1:3)范圍內的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自愿放棄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9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
地點:海口市美蘭區(qū)海南廣場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一號樓519室(考生可乘8路、32路、34路、65路、71路等公交車到達)。
三、資格復審要求
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1、《海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準考證。
2、身份證。
3、法律職業(yè)資格證A證、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查詢結果;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出具學校的證明)。
4、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5、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除需提供《招錄公告》、《招錄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
6、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需提供中共黨員證或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
7、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8、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詳見《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jīng)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以及《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公務員招錄報考指南》第12—14條。(報考人員須提供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證明或單位證明。)
9、年齡要符合公告報考年齡規(guī)定。
10、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已婚的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
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報考人員本人,復印件留存。
四、其它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相關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
2、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要求其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一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傳真后寄原件。
3、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招錄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咨詢電話:0898-65315293 65332414(傳真)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19 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