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
2024年貴州畢節(jié)市納雍縣公安局招聘輔警90人公告
http://www.zwmscp.com 2024-01-09 15:38 來源:珙桐警事
納雍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有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切實發(fā)揮警務輔助人員協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納雍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0名警務輔助人員?,F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招聘,通過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方式,招錄一批政治與業(yè)務素質過硬,熱愛公安工作,具有戰(zhàn)斗力的警務輔助力量。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詳見《納雍縣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設置表》(附件1)。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公安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身體條件參照gwy通用體檢標準。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有關資格條件。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6 年1月6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6日以后出生)。
5.戶籍地在畢節(jié)市轄區(qū)。
6.學歷、資格等要求見崗位表。
7.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遺屬和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本縣范圍內已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或在公安機關辭職不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月15日至1月17日
(二)報名地點
實行現場報名,地點為“納雍縣公安局新辦公大樓一樓”。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三)報名所需材料
1.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大專以上學歷需要在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有效身份證或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照片白底8張。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報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資格審查時發(fā)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或考試資格,并報相關部門嚴肅處理。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需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崗位招聘計劃調減的,該崗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報考其他崗位,若符合改報崗位報考條件的,由工作人員予以調整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報考人員根據要求,填寫《納雍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誠信報考承諾書》
(五)組織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tǒng)一考試。筆試參考內容為公安基礎知識、法律法規(guī)知識等。
筆試時間:另行公告,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另行公告。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未完成筆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筆試成績在納雍公安微信公眾號“珙桐警事”進行公示。
2.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四舍五入),未達60分的人員不予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兩位數,面試成績現場告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3.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體能測試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測試辦法和評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進行,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合格與不合格,凡其中一項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在參加體能測試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
體能測試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向監(jiān)督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的不予受理。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4.總成績計算??偝煽儼窗俜种朴嬎?,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同一崗位體能測試合格人員的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首先根據《方案》中“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原則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對象;若“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原則無法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則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復面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對象。
總成績將在納雍公安微信公眾號“珙桐警事”進行公示。
(六)體檢
成績公布后按崗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入體檢。體檢在納雍縣公安機關指定且具有相應資質的醫(yī)院、醫(yī)療機構或體檢中心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資格而產生空缺崗位的,在進入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七)政審
體檢合格者按1:1比例列為政審對象。政審內容、標準和方法按照《貴州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公示及聘用
1.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納雍公安微信公眾號“珙桐警事”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結束后由納雍縣公安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2.納雍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期間按合同規(guī)定標準發(fā)放工資。聘用人員應根據通知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及試用期間不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標準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包括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層級工資、工齡工資)和五險一金(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見習期滿后按照《納雍縣公安機關輔警層級化管理試行辦法》執(zhí)行工資報酬,最低2970元起(含個人應繳納五險及個人應繳納住房公積金部分)并根據納雍縣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財政情況等進行動態(tài)調整。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宜
(一)紀律與監(jiān)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督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信息公開
在招聘過程中,各項招聘(如減少或取消崗位等內容)都將在納雍公安微信公眾號“珙桐警事”上發(fā)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特別提示
本次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并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并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共同維護良好考試環(huán)境。
七、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對招聘崗位要求的資質、學歷等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可撥打以下咨詢電話:0857-3521970(納雍縣公安局),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監(jiān)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監(jiān)委)
納雍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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