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司法廳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甘肅省司法廳關于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的通知
報考甘肅省司法廳各職位考生:
按照全省公務員考錄工作安排,現將進入甘肅省司法廳各職位資格復審考生資格復審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2019年10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兩天。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廣場南路51號統(tǒng)辦一號樓省司法廳14樓會議室,咨詢電話0931-8960273,8960401。
二、所需資料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要求,考生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一)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職稱及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及所學專業(yè)證明資料。
(三)已就業(yè)的考生,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介紹信內容包含本人身份證號、單位性質、本人身份、何時以何種方式進入該單位等。其中,現工作單位為黨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的人員提供的介紹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經其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蓋章。
(四)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從業(yè)經歷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企業(yè)工作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其他事宜
(一)資格復審原則上由考生本人進行,在校應屆畢業(yè)生無法前來進行資格審查的,可通過書面委托他人(委托書需要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代為辦理資格復審事宜,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考生資格復審所需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二)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截止時間是2019年10月15日18時。
(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試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報考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甘肅省司法廳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