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豐臺區(qū)人民法院資格復審通知
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一、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資格復審采取線上審核的形式開展,不接受考生現(xiàn)場提交審核材料。請考生將全部資格復審材料電子照片放入文件夾中進行壓縮,壓縮后發(fā)至:ftfyksxx@163.com。壓縮包文件名為考生姓名。請考生于1月27日(周三)中午12時前將復審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二、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提供:
1.資格復審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承諾書(附件1);
2.報名表;
3.成績通知書;
4.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5.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未領取證書者提供成績合格單);
6.學生證;
7.學信網查詢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8.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個人基本信息項須填寫完整);
9.戶口本本人頁、首頁;
10.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獲獎勵證書或書面證明;
11.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相關服役證明;
12.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護照、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等材料。
三、考生所有資格復審材料均以照片形式提交,如部分材料暫時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難的,考生需在承諾書(附件1)中明確,要在“面試/考察”的面試選項上劃“√”。
四、資格復審材料應清晰可鑒(不小于200K,格式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與內容相對應。
五、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信息不真實、不完整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六、筆試成績合格,但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相應的資格。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填寫《放棄資格復審聲明》(附件2),經本人簽名后,以照片形式報送指定郵箱。
特此通知。
咨詢電話:83827773、83827506、83827105
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