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19年北京公務員考試統計局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zwmscp.com 2019-02-11 14:11 來源:北京統計信息網
北京市統計局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北京市統計局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將于2019年2月14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2019年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在北京市統計局108會議室(北京市西城區(qū)廣安門南街36號天緣公寓A座)。
二、所需材料
1.在網上打印的公務員考試報名表、成績通知書。
2.身份證和戶口本(卡)的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口的還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首頁復印件。
3.本科及以上各階段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職位申請表:請于2月13日前登錄我局網站填錄并提交職位申請表,下載打印該表并粘貼一寸免冠近照。網站登錄地址及訪問密碼將通過短信形式發(fā)送到考生手機。
5.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及已修課程成績單(校級教務部門蓋章)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于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所獲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說明。
對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護照、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材料。
6.報考要求為“無限制”職位的非應屆生,還須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社保繳費個人權益記錄;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
三、注意事項
1.由于資格復審未通過或者考生自動放棄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我局將按照該職位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2.請考生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保持通訊暢通,以便隨時聯系。
聯系電話:83547096 83547065
北京市統計局
2019年2月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