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2024年安徽公務員考試蕪湖市資格復審等工作安排通知
http://www.zwmscp.com 2024-04-11 15:35 來源:蕪湖先鋒網
關于蕪湖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安徽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規(guī)定和省考錄公務員工作安排,現將蕪湖市2024年度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和職位安排
1.4月13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
復審職位:
120001-120015;120031-130033;120037-120070;120106-120122;120135-120143;120150-120177;120206-120234;120254-120265;120273-120279;120289-120306;120329-120331
2.4月13日(星期六)下午13:00-16:00
復審職位:
120016-120030;130034-130036;120071-120105;120123-120134;120144-120149;120178-120205;120235-120253;120266-120272;120280-120288;120307-120328
請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
(二)地點
蕪湖市人事考試院(鳩江區(qū)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2座3樓)。
(三)對象
報考蕪湖市職位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見附件1)。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資格復審時,所有考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根據職位要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筆試準考證(留存)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留存)等材料。
2.2024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辦理資格復審。非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借就讀院校開具的證明原件(留存)辦理資格復審,證明內容應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畢業(yè)學校、學院、專業(yè)、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個人學業(yè)完成情況、是否能按期畢業(yè)等事項。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3.留學回國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除提供《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材料外,應于資格復審時提供學位證書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
4.2024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須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留存)。
5.招考職位有職(執(zhí))業(yè)資格或證書要求的,資格復審時,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留存)辦理資格復審,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證書,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6.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以下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
大學生村官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以及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以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考核表)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服務期滿證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或其他證明材料原件(留存)。
由我省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服役滿5年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退役證明材料及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退役證明材料包括:入伍通知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留存,需主管部門簽章)、退役證件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或縣級以上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須注明應征個人基本情況、入伍地、入伍時間等)原件(留存)。
202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安徽籍的認定:須提供高(中)考錄取時為安徽戶籍或《招考公告》發(fā)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省內的證明材料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7.報考面向“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人員,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以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的:需根據職位要求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或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或其他證明材料原件(留存)。
以2024年畢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報考的:需根據職位要求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以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身份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報考的:需根據職位要求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僅需留學生提供)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檔案存放證明原件(留存)。
符合招考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退役士兵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8.報考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原件(留存);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材料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鶎庸ぷ鹘洑v的時間按月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因工作單位變化中斷的時間可以累計。
9.報考專門面向殘疾人招考職位的人員,需提供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本人戶口本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10.報考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的人員,需提供與報考職位相關的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或其他證明材料原件(留存)。屬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留存)以及本人的退伍證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屬現役或退役運動員的,須提供地市以上體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留存)。
11.報考有“中共黨員”要求的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所在支部的證明材料原件(留存),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入黨時間、所在支部全稱、獎懲等情況。
12.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辦理的,除規(guī)定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核驗)和復印件(留存)。
(五)資格復審繳費確認
1.人民警察非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合格后現場繳納體能測評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體能測評每人55元),體能測評通過后,請及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并關注本人資格復審狀態(tài)。被確認復審合格的考生,應在5月5日15:00前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繳納面試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面試每人70元)。繳納成功的即視為確認成功,取得面試資格。未繳費的視為確認不成功,按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2.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合格后需參加特殊專業(yè)技能加試,加試分基礎體能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加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3.非人民警察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合格后,請及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并關注本人資格復審狀態(tài)。被確認復審合格的考生,應在4月15日15:00前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繳納面試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面試每人70元)。繳費成功的即視為確認成功,取得面試資格。未繳費的視為確認不成功,按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六)注意事項
所有證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時均需提供復印件。考生不得偽造、變更材料內容,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考錄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證明材料、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后再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工作另行通知。
二、人民警察職位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評和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加試
(一)心理素質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均須參加心理素質測評。心理素質測評,采取上機答題的方式進行,主要對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情況進行評估,測評結果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測評時間地點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非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考生須體能測評,具體報到時間和地點詳見《體能測評通知書》。資格復審合格并繳納體能測評費用后,現場發(fā)放《體能測評通知書》和《體能測評須知》。
本次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見附件2)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 米(男)/800米(女) 跑和縱跳摸高,其中,綜合管理、執(zhí)法勤務職位測查全部3個項目,警務技術職位免予測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凡應測項目中任意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10米×4往返跑每人最多可測2次,1次測評達標,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1000 米(男)/800米(女)跑每人最多可測1次??v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測3次,1次測評達標,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
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時間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三)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加試
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相關項目和規(guī)則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公告》和《安徽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加試科目測試規(guī)則》執(zhí)行。
三、面試
(一)時間和面試職位
第一階段:4月20日-22日,面試縣級職位(不含公檢法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和鄉(xiāng)鎮(zhèn)級職位。
第二階段:5月12日-13日,面試市級職位、公檢法職位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
各職位面試報到時間等事項安排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地點
中共蕪湖市委黨校新校址(蕪湖市政通路88號,城東新區(qū)市政務服務文化中心東側、市民服務中心郵儲銀行對面)。
(三)網上打印通知書
第一階段面試考生在4月18日12:00至22日17:30、第二階段面試考生在5月10日12:00至14日17:3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打印面試通知書和《面試須知》。
四、其他
遇特殊情況,本通知內容有關事項需要調整補充的,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蕪湖先鋒網和“蕪湖先鋒”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最新信息。考生應保持電話通暢,合理安排個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后續(xù)準備工作。
政策咨詢電話:0553-3991125
蕪湖市公務員考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1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